1、(1)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2)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按照罪名计算,公司法定代表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其中比较常见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等。
4、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7、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1、产权不明:首先要确认是否有第一债权人之外的其他债权人,由于民间借贷是无法通过国家机构查询得知,如果原房主这些因债务问题导致跑路,竞买人入住后可能遭到其他债权人的追讨。所以在竞拍前一定要了解该房屋有没有债务问题、有没有多次抵押等。在竞拍的时候法院是不会明确地告诉购买者房屋的背景和被强制拍卖的具体原因。
2、房屋瑕疵:在对房屋进行拍卖时,通常只对瑕疵进行简单描述,而对房屋存在的其它问题比如凶宅或暂时不能显现的质量问题基本都不会注明,因此需要想竞拍此房屋的朋友进行实地看房。但是法拍房看房并简单,如果竞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完全了解并接受该房屋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问题,法院对房子的瑕疵则不担任何责任。
3、费用不明确:由于法拍房不会公布拍房以前的交易情况,如继承性质的房屋、商业性质的房屋等,有的房屋过户涉及的税费非常高,买受人竞拍前一定要有充分准备。还有可能原业主拖欠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这些都需要买受人但承担原业主所拖欠的的费用。
4、有租赁无法入住:一开始没有租赁的法拍房,到过户时突然冒出拿着10年、20年租赁合同的住户不肯腾房。或者买受方所拍的房屋里面有老人小孩也赖着不搬出去,那刚需买家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入住的。当然购买者也不要指望执行法院帮自己腾空房屋。
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由人民法院的财务部门确认竞买人缴清拍卖成交款后,由法院的执行部门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并交付标的物及相关凭证。如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由法院的执行部门向有关财产登记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财产拍卖的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市场价的80%。而房子一旦出现流拍,就会再次酌情降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能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因此,大部分的法拍房都具有价格优势,成交价通常低于市场价。
人民网-法拍房风险不能让竞买者一个人扛
1、法律分析:诉讼风险是指现行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履行诉讼义务不当产生的法律后果。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的通知》《风险提示书》中载人的民事诉讼风险,是现行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履行诉讼义务不当产生的法律后果,而不是《风险提示书》创设的新的民事诉讼风险。向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的目的,是使当事人能够慎重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履行诉讼义务,避免因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不当而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各级人民法院要做好宣传工作。
1、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在《民法通则》第49条有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3、(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5、(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6、(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7、(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8、也即是说,法人代表(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长之类的执行机关)的大多数合法经营都会被视做企业法人的民事行为,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从事企业法人在登记时核准的相关经营,合法经营,并在企业破产、解散或撤销时,及时登记公告,法人代表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你不是诉讼代表人,而是作为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你的代理行为由公司承担责任。你的风险,就是应当尽心履职,如果你故意或不负责任,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公司可以依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你进行追责。至于官司的输赢,主要依靠证据,只要你履职到位的,结果如何,与你无关。
一、诉讼代表人
是指众多当事人的一方,推选出的代表,为维护本方的利益而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是指众多当事人的一方,推选出的代表,为维护本方的利益而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厂长、经理、董事长等。
2、公司诉讼时,法定代表人可以出庭应诉;公司也可以委托公司的职工,代表公司出庭应诉,此时该员工即为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第六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3、第六十六条规定: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